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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2/2019-38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民政局
发文日期:2019-11-14
名称:山海关区民政局机构设置

山海关区民政局机构设置

山海关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上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开展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拟定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上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区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残疾人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办全区涉外收养登记。

拟定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政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区社会组织党组织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和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审核、承办本区地名的命名、更名。依法规范全区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推行地名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标准地名书图资料编辑工作。

组织实施婚姻管理和殡葬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工作,负责殡葬设施、公墓建设管理和执法监督。

负责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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