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hg27/2025-708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水务局 |
| 发文日期:2025-12-02 | ||
| 名称:山海关区水务局简介 | ||
山海关区水务局简介
1998年3月成立区水利局, 2002年3月机构改革原建设局管理的节水办公室成建制划转水务局管理,成立水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联系方式:5135333
办公地址:龙海大道20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5:30
法定职责:(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中长期发展利用规划、重点流域综合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流域、闸坝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九)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工作。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水库移民后期遗留处理工作;扶持水库移民发展生产,对各镇水库移民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对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进行监督。开展水利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流域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办理区级总河湖长、区级河长湖长交办的事项,协助区级总河湖长、区级河长湖长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履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职责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十四)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水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计工程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
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水库移民后期遗留处理工作;扶持水库移民发展生产,对各镇水库移民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二)河湖长制办公室(水资节水股)。承担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职责。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负责向市水务部门及区发改部门申报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全区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制定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并实施。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区级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负责组织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主要行洪河道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及验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
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安全鉴定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负责水库、堤防、闸坝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河流、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提出涉河、穿河项目的论证与审批建议。
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主要(含骨干)行洪河道和小水库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主要(含骨干)行洪河道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台风防御期间全区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水功能区划。承担水量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统一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库、河流水量调度管理和生态补水等工作。负责制定当地地表水年度利用计划。组织实施河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监测。
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监督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小水库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调查与监测、预报并公告,配合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落实上级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区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编制灌排工程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4个:河湖长服务中心、节约用水中心、橡胶坝维修站、水利站。
领导简历:
冯大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吉 倩: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负责水利统计、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科技推广、水利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农民工工资、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分管工程股、规计股。
樊毅颖: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办公室、党办、纪检监察、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办、审批大厅水务窗口。
洪 伟:党组成员、河湖长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河湖长办公室职责等工作。分管河湖长服务中心。
周连富: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橡胶坝、水灾灾害防御、防汛抢险技术支撑、气象灾害、安全生产、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排工程、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等工作。分管石河橡胶坝维修站、水旱灾害防御科、农水科、水利站、抗旱服务站。
杨春梅:石河橡胶坝维修站七级职员。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精神文明创建(垃圾分类、健康单位)等工作,协助周连富同志做好橡胶坝管理工作。
刘 博:节约用水中心七级职员。负责水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复议、赔偿、政策法规宣传、法制政府建设等工作。分管执法大队。
苑朝霞:党组成员、节约用水中心主任。负责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跨河水量分配、生态补水、节约用水、水土保持(监督和小流域治理)、财务等工作。分管水资源办公室、节约用水中心、财务科、水土保持股。
姜 南:石河橡胶坝维修站站长。协助周连富同志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冯春鹏:河湖长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移民、水利设施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利(水库、堤防、水闸等)工程的运行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协助洪伟主任做好河长办工作。分管工管科、移民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