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关简介
索引号:shg16/2025-487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发文日期:2025-12-04
名称: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基本信息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基本信息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党组书记、局长:蒋立彬

办公电话:5136177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正合街1号(行政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主要职责

(一)起草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二)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山海关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和广播电视产业。组织实施旅游、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广播电视管理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广告播放,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十一)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资产普查、登记、评估工作,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考古、文物修缮工作,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业务工作。

(十二)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开展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相关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本地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股室落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旅游股(文物股)、文化广电股

下属事业单位: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文物保管所、长城学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物发展中心、智慧旅游管理中心、图书馆、文化馆、文体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