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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1/2016-00054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环保分局
发文日期:2016-12-23
名称:山海关区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应对雾霾来袭

山海关区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应对雾霾来袭

 

为妥善应对本次雾霾天气,山海关区迅速落实市政府关于在12月17日0时-21日24时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三级黄色应急响应的决定,区环保局第一时间召开工作部署会,启动了《山海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工作,布置执法检查、重点督查和宣传引导等工作,及时开展黄色预警级别应急措施。
一是及时发布预警:在山海关区电视台第一时间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并进行连续滚动播出。使全区公众在最快时间和最广范围内知晓此消息并做好预防。
二是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区电视台制作播出《雾霾来袭之后》系列专题报导,宣传讲解雾霾知识,提醒公众做好防护;通过校讯通、短信等方式,将通知传达到每位学生、家长,做好健康防护。各学校也通过日常教学向学生讲解雾霾防治知识,进行宣传教育。
三是部门协调联动:公安分局严禁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及露天集会活动;建设局停止了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强化各项防扬尘管控措施;城市管理局加强对全区秸秆焚烧、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的监管,严防无组织排放;对物料、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密闭、覆盖管理,杜绝扬撒遗漏;加大机扫力度和频次,努力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除民生以外拥有燃煤锅(窑)炉的工业企业停产停止使用燃煤锅(窑)炉。交警六大队全员出勤,每日出动警力123人,对所有限行路段进行检查;交通局加强日常保洁,开展路政110,24小时检查,并停止所有交通施工
四是开展强化督导检查:区政府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相关单位应急工作及5家相关企业停、限产情况进行了调度和检查。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提前准备,安排执法力量,对相关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
区环保局做为牵头单位,在此次应急预案响应中累计出动监测和执法人员48余人次,车辆12车次,累计对26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管。对信息、电话等渠道关于违法行为的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协同合作,充分落实了《山海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及各相关应急措施的相关要求,做到了响应及时、信息畅通、措施落实到位,圆满的完成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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