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38/2024-7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2024-06-05 | ||
名称:关于注销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通告 |
关于注销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款;《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焕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决定注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焕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告
山海关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06月04日
注销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限 | 许可证号 | 许可内容 | 注销时间 |
1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焕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12日 | 2024年04月12日至2025年04月11日 | 冀秦03202400010110 |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仅限沈阳局集团公司山海关站垃圾转运站)
| 2024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