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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6/2025-423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发文日期:2025-04-27
名称:(山)文综罚字〔2025〕2004号

(山)文综罚字〔2025〕2004号

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

张海涛

当事人类型

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130303********0915

案由信息

案由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活动

违则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

罚则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

自由裁量条款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40条

处罚决定

信息

决定书文号

 (山)文综罚字〔2025〕2004号

决定书日期

2025年4月18日

决定类型

警告;罚款

决定内容

警告,罚款叁仟元(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法主体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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