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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58/2013-0015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08-08-06 | ||
名称: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驻关各企事业单位: 为尽快建立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切实保护、管理、利用好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相关专家研究论证,确定了山海关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8项,现将名录公布如下: 一、民间文学(共6项) 1、孟姜女故事传说; 2、山海关歌谣; 3、山海关谚语; 4、二郎弹打三座碑的传说; 5、山海关民间故事; 6、肖显写匾的故事。 二、民间音乐(共3项) 7、山海关京剧票房; 8、山海关喇叭; 9、山海关民歌。 三、民间舞蹈(共3项) 10、山海关秧歌; 11、山海关太平鼓; 12、山海关舞龙。 四、民间美术(共1项) 13、山海关砖刻画。 五、饮食习俗(共3项) 14、山海关冰糕; 15、山海关?栎叶饼; 16、山海关浑锅。 六、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共1项) 17、山海关武术。 七、文化空间(共1项) 18、山海关孟姜女庙庙会。 二○○八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 通知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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