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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58/2013-00039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08-04-14
名称: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海关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海关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政办[2007]40号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海关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山海关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无传销社区(村) 创建 方案 通知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3日印发

山海关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

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打击传销志愿者在行动”活动现场会精神,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以及《秦皇岛市严厉打击传销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各镇、街道以及居委会、村委会要大力开展“五个一”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督网”,广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从而切实建立起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最终实现无传销社区(村)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安排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8月10日前。各居(村)委会组织力量,在辖区内逐门逐户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本社区(村)人员构成,分布特点,房屋租用状况等基本情况,要落实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排查案件线索。

(二)集中布点阶段:2007年8月10日?8月25日。选取一个社区和一个村,做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试点工作。

(三)全面推广阶段:2007年8月26日?9月31日,在试点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在全区推广。

(四)巩固总结阶段:2007年10月1日?12月31日。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活动成功经验,探索建立起以居(村)委会和工商所、公安派出所为基础的联合监控网络。

三、具体措施

(一)派发“一张联系卡”。联系卡(见附件1)由区工商分局负责制作,各居(村)委会组织人员发放,将派出所、工商所、区打传办、居(村)委会等联系方式,举报电话公布给辖区每个居民,建立起群众举报传销案件的网络。

(二)建立“一个信息台”。各居(村)委会制作“房屋租用动态图”,并上墙公示,把社区(村)内出租房、商品集散地、宾馆、饭店、交通要道以及社区(村)内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等基本信息登记录入台帐,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能直观迅速反映出来,执法部门通过“信息平台”,根据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并制定行动方案,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各居(村)委会在调查摸底阶段,要逐户填写《房屋使用状况登记表》(见附件2)。并依据《山海关区房屋使用状况登记表》登记情况,将本社区(村)内的所有房屋,按照实际地理位置,绘制出本社区(村)的“房屋租用动态图”(见附件3)。图上要标明每户房屋的产权人姓名或名称,根据用途不同,以不同颜色的小彩旗加以标注,即:红色表示预警(出租传销用),绿色表示正常,白色表示空闲。彩旗要如实标注,并便于标贴,随情况变化及时更换。

(三)发一封公开信。由区工商分局负责印制。居(村)委会组织人员向社区(村)内的每个出租房屋主发放《致山海关区出租房屋主的一封信》(见附件4),同时,要通过发放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教育工作。

(四)签订一份责任书。区政府和各镇街之间,各镇街和居(村)委会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之间,区工商分局与工商所之间,也要层层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状(见附件5)。明确凡打击传销工作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或个人评优评先资格。因渎职、失职或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恶性事件或不良后果的要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构建一个监管网络。各镇街、居(村)委会要组织常住居民、保安(民兵)、联防队员等,尤其是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组成“打传巡查组”,加强社区巡查,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监控传销,让外来人员能够拒绝传销,让出租房主能举报传销,开展一场打击传销的人民战争。

四、职责分工

1、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督办等有力措施,加强对全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指导,掌握全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动态发展,指导、协调、布置此项工作,并对创建工作负全责。

2、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创建工作,并及时向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行情况。

3、各镇街要成立打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职责:(1)认真分析本辖区传销活动情况和特点,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打传工作措施;(2)认真受理、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传销案件;(3)指导本辖区居(村)委会做好房屋使用情况调查摸底和舆论宣传工作;(4)配合和协助区打传办以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做好打传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传销窝点等项工作;(5)总结本辖区居(村)委会“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推广。

4、居(村)委会:要成立打传工作室(明确责任人,工作人员不少于两名)。职责:(1)认真做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五个一”工作;(2)认真受理、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传销案件,并如实填写《社区群众举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3)配合和协助上级打传办以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做好打传专项整治行动和取缔传销窝点工作;(4)利用黑板报、横幅、宣传画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打传氛围;(5)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对辖区内所有房屋使用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填写“山海关区房屋使用状况登记表”;依据“山海关区房屋使用状况登记表”内容用彩旗对“房屋租用动态”进行标注;组织巡查员对登记注册的房屋使用状况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案件应立即进行实地核实;确属容纳传销人员的,如实填写相关台帐,更换“更换房屋租用动态图”彩旗颜色,及时上报,并向该出租屋主下达《检查整改通知书》(见附件7)限期整改;出租屋主逾期拒不整改的,由区工商分局对出租屋主进行处罚,并上报市打传办,由市打传办责成供水、供电部门采取停水断电强制措施;对相关部门的整治措施,如实填写《传销出租屋整治情况记录表》(见附件8);对被停水断电出租屋适时进行反查,并将情况如实填写在《传销出租屋整治情况记录表》中,后附该出租屋主的《拒传销保证书》,逐级上报市打传办。

5、区工商部门:要在查处和取缔各类传销行为的同时,积极配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1)各工商所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本辖区内的传销活动;(2)认真受理、及时处理群众举办传销案件,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3)协助公安、民政等部门做好对打击传销人员的教育、遣散等工作;(4)积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6、区公安部门:要在认真组织对“拉人头”等传销活动查处的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1)各派出所要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发放暂住证,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并对双方情况分别注册登记,加强备案管理;(2)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秦皇岛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辖区内暂住人口治安管理,严防传销分子租用房屋从事传销活动;(3)各派出所要在当地镇街、居(村)委会的配合下,及时发现和查处本辖区内的传销活动,包括民警要加强巡查,实现综合治理,动态管理;(4)治安、经侦和刑侦要加大对传销窝点和大案要案的打击力度,下大力摸线索,抓头目、破大案,摧毁传销网络;(5)对群众提出的解救求助进行办理,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金融和邮政储蓄部门:根据打传办的通知,协助打传办,联合专案组,冻结传销组织及传销头目的银行账户,以便案件的侦破及款项的追缴。

8、供水供电部门:根据打传办的通知,及时承办对出租房屋的停水、断电工作。积极配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利用抄表员或查表员的便利条件,掌握各户主的房屋使用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居(村)委会通报。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山海关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此项工作要2007年底前完成,争取全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占全市社区(村)的70%以上。

山海关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建国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曹伟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 然 区公安分局局长

陈景海 区工商分局局长

成 员:王 郁 区法院副院长

孙宝颖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 渐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燕声 区综治办主任

李英杰 区国税局局长

郑世确 区地税局局长

张立夫 区工商分局纪检组长

朱 江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刘 静 区民政局纪检组长

周春山 区文教局副局长

陈晓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守文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王振宁 区商务局副局长

马 强 区建设局纪委书记

谢庆和 区广电分局副局长

白永革 石河镇镇长

张奇海 第一关镇镇长

马宝祥 孟姜镇镇长

杨立宏 南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葆玲 路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艳华 东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文杰 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占宾 区供电公司经理

胡志新 区网通分公司经理

刘志强 市首创自来水山海关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张立夫 区工商分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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