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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0/2018-4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18-05-07 | 文号:山办字〔2018〕6号 | |
名称:中共山海关区委办公室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中共山海关区委办公室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应当承担的普法工作责任,是开展普法工作的重要遵循。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要求,切实落实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普法责任清单内容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中共山海关区委办公室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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