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cjdglj/2020-4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0-02-25 | ||
名称:2020年度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计划 |
2020年度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计划
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宗旨,切实履行食品小作坊监管职能,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促进我区食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综合治理区域性、普遍性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总体目标
结合2019年度对我区食品小作坊的清理整治、监督检查结果和我区食品小作坊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性开展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监管对象和重要时段,坚持问题导向、关口前移、动态管理,把事后查处、被动式监管转变为过程排查、预防为主的监管模式,促进我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全面有效提升。
三、监督管理计划重点
1、重点区域:
城市建成区内、城乡结合部区域。
2、重点产品:
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制品、冷冻饮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
3、重点监管对象是:
(1)2019年度被行政处罚的;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未延续的;(3)生活区与生产区无法彻底分开的;
(4)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布局的;
(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6)其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
4、重要时段是:
元旦春节、中秋国庆节等重大、传统节假日,旅游旺季,“两会”及其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时段。
四、监督管理计划构成
监督管理计划由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实施、跟踪整改和数据录入、公开构成。
(一)监督检查计划
1、根据2019年度对我区食品小作坊的清理整治、监管检查结果和我区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重点确定2020年度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国家总局、省局及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
3、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开展重大时段监督检查;
4、根据各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情况,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情况,其他单位协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实施
根据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主体和检查时间,对食品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监督检查表中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是食品小作坊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情况;进货查验、添加剂使用、塑料包装材料使用、“非洲猪瘟”检疫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对食品追溯体系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考核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要求的项目和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三)跟踪整改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督促食品小作坊彻底整改;对于违法违规的食品小作坊,依法予以处理;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小作坊,依法撤销、吊销、注销登记证。
(四)数据录入、公开
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表格,及时将检查整改情况录入相关系统,动态分析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安全状况,并按规定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五、监督管理工作要求
(一)全面覆盖,履职尽责
对我区食品小作坊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区食品安全状况及食品小作坊的主体情况,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制定我区食品小作坊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二)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我区食品小作坊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监管对象和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及时处置,消除隐患
对各级监督检查涉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各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存在问题和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食品小作坊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四)开展食品小作坊安全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和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以节假日热销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食品小作坊,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