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wj/2020-3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商务局 |
发文日期:2020-01-20 | ||
名称:山海关区商务局 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山海关区商务局 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根据山双随办【2020】1号文件精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主体
2020年度分两次抽查
抽查时间分别是:第一次: 4-6月;第二次: 8-10月;
抽查主体:山海关区商务局
二、抽查内容
1.对汽车销售行业抽查
牵头科室(队):商务股
参与科室(队):执法队
抽查事项依照《山海关区商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进行抽查。
2.对成品油行业抽查
牵头科室(队):商务股
参与科室(队):执法队
抽查事项依照《山海关区商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进行抽查。
三、市场主体名单和执法人员的抽取和派发
商务局监管对象库中的企业,按照大于等于6%的比例,通过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企业名单。
执法人员从全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产生,通过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
抽查名单派发:对被抽查的市场主体、执法人员通过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派发。
四、检查方式
1.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按照制定的抽查计划进行检查。
2.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单,并由被检查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五、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检查结果通过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核查,查实后及时公示。
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办案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结果”通过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附件1:山海关区商务局2020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山海关区商务局 2020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
填报单位:(章) | 填报时间: |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时间 |
2020001 | 2020年山海关区商务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0年山海关区商务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 | 6%以上 | 《山海关区商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规定所有检查事项 | 2020年4月30日前设立登记的已成立状态的企业 | 商务股 | 商务执法监察大队 | 2020年4-6月 |
2020002 | 2020年山海关区商务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002号 | 2020年山海关区商务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 | 6%以上 | 《山海关区商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规定所有检查事项 | 2020年8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已成立状态的企业 | 商务股 | 商务执法监察大队 | 2020年8-10月 |
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2.市以下为定向抽查。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