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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wj/2020-30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商务局
发文日期:2020-01-20
名称:山海关区商务局 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山海关区商务局 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根据山双随办【2020】1号文件精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主体

2020年度分两次抽查

抽查时间分别是:第一次: 4-6月;第二次: 8-10月;

抽查主体:山海关区商务局

  二、抽查内容

1.对汽车销售行业抽查

牵头科室(队):商务股

参与科室(队):执法队

抽查事项依照《山海关区商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进行抽查。

2.对成品油行业抽查

牵头科室(队):商务股

参与科室(队):执法队

抽查事项依照《山海关区商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进行抽查。

三、市场主体名单和执法人员的抽取和派发

商务局监管对象库中的企业,按照大于等于6%的比例,通过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企业名单。

执法人员从全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产生,通过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

  抽查名单派发:对被抽查的市场主体、执法人员通过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派发。

    四、检查方式

  1.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按照制定的抽查计划进行检查。

  2.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单,并由被检查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五、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检查结果通过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核查,查实后及时公示。

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办案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结果”通过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附件1:山海关区商务局2020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山海关区商务局  2020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时间:


抽查计划编号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任务编号抽查任务名称抽查类型抽查比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发起科室联合科室抽查时间
20200012020年山海关区商务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001号2020年山海关区商务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定向6%以上《山海关区商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规定所有检查事项2020年4月30日前设立登记的已成立状态的企业商务股商务执法监察大队2020年4-6月
20200022020年山海关区商务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002号2020年山海关区商务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定向6%以上《山海关区商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规定所有检查事项2020年8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已成立状态的企业商务股商务执法监察大队2020年8-10月
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2.市以下为定向抽查。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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