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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58/2021-373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01-04
名称:6.关于进一步开展疫情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6.关于进一步开展疫情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各部门:

    截至1月4日10时,全国共有45个中风险地区,其中7个在北京、32个在辽宁、6个在黑龙江。1月2日、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相继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 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提醒各镇街、各部门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持续关注中高风险区、石家庄市和邢台市发布的确诊病例、核酸阳性患者行动轨迹。现居住在我区,且与中高风险区、石家庄市和邢台市确诊病例、核酸阳性患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二、12月19日后石家庄藁城区、邢台南宫市来关返关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鼓励有条件的上述人员开展居家观察,近期尽量避免外出。如有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致电了解情况,请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三、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近期请不要前往上述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到达后积极配合当地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从上述地区返关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必须按照我区相关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防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四、广大市民谨慎购买进口物品,如需购买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消毒,坚持做好人物同防。五、广大市民要提高防护意识,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外出、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六、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七、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入重点场所主动提供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山海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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