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58/2021-390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1-01-18 | ||
名称:山海关区关于暂停非必要性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
山海关区关于暂停非必要性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近日,部分地区出现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及散发病例,防控形势依旧复杂严峻。为严格落实疫情要求,阻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人员交叉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山海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山海关区辖区内暂停非必要性聚集性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暂时关闭山海关区辖区内农村大集、早夜市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要到市场内从事交易活动。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场主办方和属地镇街(自发形成市场)落实主体责任,妥善采取暂时关停措施,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私自交易行为发生。
二、为保障物资供应,石桥批发市场、马头庄批发市场、铁新街市场、水泉市场、孟姜镇市场、西关市场、站东市场、柴禾市市场等辖区内封闭、半封闭农贸市场暂不关闭,各相关市场须按照《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3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山海关区辖区内各餐饮单位、农村流动厨房经营者要立即暂停接待婚丧嫁娶、企业年会、寿宴、年夜饭等聚集性聚餐,已经预定的要及时告知顾客退订。个人暂停自办婚丧嫁娶宴席、寿宴等宴请。各单位、各部门暂停自办聚餐聚会活动。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2020.12.31》内容开展经营行为。
四、暂停广场舞、打牌下棋等人员聚集活动,限制榆关公园、莲花湖公园、威远公园等公共场所人流量。
五、凡私自聚集人员交易、聚餐、集会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和属地配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若未按本通告要求执行,一经查实,责令停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