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cjdglj/2021-10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1-01-29 | ||
名称:2021年度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管理计划 |
2021年度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管理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宗旨,切实履行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能,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我区食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科学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生产环节)保障水平。
二、总体目标
在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企业风险等级,针对性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要时段,坚持问题导向、关口前移、动态管理,把事后查处、被动式监管转变为过程排查、预防为主的监管模式,促进我区食品安全(生产环节)整体水平全面有效提升。
三、监督管理计划重点
1.重点产品是:
速冻食品、肉制品、酒类及糕点类食品。
2.重点企业是:
根据本年度风险等级评定及上年度各级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存在问题及被行政处罚和涉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外地协查、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食品生产企业。确定我区重点企业为速冻食品、肉制品、酒类生产企业。
3.重要时段是:
旅游旺季,元旦春节、中秋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两会”及其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时段。
四、监督管理计划构成
监督管理计划由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实施、跟踪整改和数据录入、公开构成。
(一)监督检查计划
1.根据我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实际情况和年度监督管理重点确定2021年度食品生产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国家总局、省局及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
3.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开展重大时段监督检查;
4.根据省级监督检查情况,各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情况,外省市监管部门协查情况,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情况开展飞行检查;
5.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国家总局、省局、市局统一部署开展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实施
根据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企业和检查时间,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是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情况,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原辅料来源、添加剂的使用、产品出厂检验、运输交付控制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对食品生产追溯体系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考核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要求的项目和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实施过程中,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按双随机要求,随机抽调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时按规定依法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及时将执法记录仪数据保存、上传并归档。
(三)跟踪整改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对于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依法撤销、吊销、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数据录入、公开
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表格,及时将检查整改情况录入《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监管系统》,动态分析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状况,并按规定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五、监督管理工作要求
(一)全面覆盖,履职尽责
对我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区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状况,按照风险分级综合评定等级,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制定我区食品生产环节的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二)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我区食品生产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及时处置,消除隐患
对省、市级监督检查涉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各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存在问题和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四)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和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以节假日热销食品和地方特产为重点,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1.2021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2.2021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计划
3.2021年度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4.2021年度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计划
5.2021年度食品生产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