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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ylbzj/2021-178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
| 发文日期:2021-12-01 | ||
| 名称: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核查村卫生室等疑点数据情况结果的通报 | ||
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核查村卫生室等疑点数据情况结果的通报
按照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查村卫生室疑点数据的通知》要求,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欺诈骗保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12月1日对以下医药机构进行了约谈及限期整改处理。
特此通报。
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
附:《医药机构处罚花名册》
山海关区第一关镇卫生院
山海关区石河镇卫生院
山海关区孟姜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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