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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4/2022-217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1-07-20
名称:山海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山海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检查内容执法类别承办机构(科室、大队)检查方法及要求执  法   依  据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行政许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四条     
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行政许可园林管理处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六条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公告第2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八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园林管理处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1、《城市绿化条例》(2011年修正)第十一条 2、《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园林管理处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1、《城市绿化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一条 2、《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第十四条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行政许可园林管理处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行政许可园林管理处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行政许可园林管理处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行政许可园林管理处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批准行政许可环卫处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8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一条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环卫处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项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七条    
对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或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队、法宣股、市容办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27条1、7款,第42条第6款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行政处罚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队、法宣股、市容办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第101号令颁布,2017年3月1日修正)第36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8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6日予以修改)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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