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20/2023-241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23-01-17 | ||
名称: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山海关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确保法治建设在各部门、各镇街落到实处。同时,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2022年区管干部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建立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学法20余次,集中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提拔选用干部上,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对政法部门领导岗位,坚持严格把关、注重拓宽选人视野,着力把政治坚强、熟悉法治工作、能力过硬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健全完善政府权责清单相关配套制度。以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地开展权责清单相关工作。一是制定《山海关区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编制范围、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推动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合一”。二是严格推进权责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务平台服务网和行政执法平台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及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目前共完成24个政府部门和三镇四街权责清单编制、公示等工作,共梳理10类2563项权责事项,并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
(二)持续深化简政放权。落实《河北省行政备案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标准、范围和程序,建立我区行政备案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企告知承诺制,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证难、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进行扩容,印发《山海关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进行扩容的通知》,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能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尽实行承诺制。
(三)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1.积极构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组织全区33家部门和单位在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261项,并全部完成了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编写完善工作。二是政务服务实施清单要素统一规范,依据文件及时取消、调整、下放政务服务事项,确保统一规范、完整准确。三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核查事项认领情况,提高事项认领率。通过编制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不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等措施,将政务服务事项从标准化向精细化转变。
2.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全部政务服务事项都实现了网上可办, 网上可办率达100%,全流程网办率达到100%。二是配合省、市建设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移动端应用的互联互通,让企业和群众能随时随地在线办理各项业务。三是数据汇聚和覆盖率为99.84%,进一步拓宽了覆盖范围,提高覆盖率。四是深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推行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全区33个单位和部门已经在秦皇岛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备案电子印章78个,认领电子证照128种,发放电子证照909个。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严格规范窗口管理,健全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动态调整“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作事项,增加便民利企事项。协调督促全区及时对照百项高频事项接入“冀时办”,提升办工效率,简化办事流程。制定《2022年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2022年山海关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导抽查方案》。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2022年城镇公用企业垄断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并对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等公用企业开展反垄断法治宣传,截至目前全区无垄断现象发生。
三、健全完善行政立法工作
(一)坚持科学立法。一是《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作为全市首个以县区为起草主体的条例,起草过程严格按市人大立法规范要求履行听证、专家论证、起草、调研等程序,广泛征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在市政府、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轮修改,于2022年6月17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二是积极配合市政府、市人大依法征求意见工作,对《河北省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秦皇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征求意见稿)》《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河北省游船游艇码头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多部法规及时提出反馈意见。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区持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备案等规定程序;二是严把备案关。严格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的期限、程序,及时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确保规范性文件得到有效监督。区政府法制机构对各镇街、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审查,切实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特别是增加行政许可前置性条件及违反法定程序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三是严把清理关。对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不相适应,与新的(含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排除限制竞争、违反产权保护制度、以“知名商标”名义实施特殊保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今年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保留6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山海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重点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决策权限审查。审查区政府决策事项是否有法律法规授权和是否在授权范围;二是决策内容审查。审查拟采取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方式和裁量的幅度是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三是决策程序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开展了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以及部门合法性初审,最终形成合法性审查意见,提交区政府进行决策。
(二)大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遴选、聘任、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职能作用。全区共23个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全年区政府法律顾问为区政府重大决策、政务公开、重大项目商业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23件。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完成山海关区审批事项划转、相关人员调转工作,省政府下发的区级125项审批事项已全部划转。完成三批次人员划转工作,初步建立起一支相对专业、成熟的审批服务队伍。二是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实行区应急管理局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队合一”体制,统一行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三是不断推进镇街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提升镇街行政执法专业水平;印发规范镇街执法的系列配套文件,规范镇街行政执法工作;召开镇街执法工作调度会,深入梳理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推动镇街尽快进入角色,稳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组织制定全区三项制度配套指引和清单格式,印发《山海关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形成全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各执法部门均配备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组织学习《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指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区23个行政执法机关和镇街全面推开。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导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通过督察、评查、通报等方式督促各执法单位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增强公正文明执法意识。
(三)狠抓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共116人报名参加;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503名执法人员参加年检培训考试,新增及年检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以执法证换发和申领工作为契机,核实全区执法人员编制情况,开展执法证清理工作,共清理注销执法证76个。二是做好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罚没许可证办理和年检工作的通知》,按照新“三定方案”进行审核,重新换发罚没许可证。完成31家执法单位罚没主体认定工作,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布。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单位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制作情况等进行检查,有力促进严格规范执法。
(四)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强节假日监管,排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619家次,发现风险问题104个,全部处置整改完成;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对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73家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256户次;高考期间、重大活动期间实行驻点保障,开展监督抽检21批次、快检39批次,用科技手段护航食品安全。推进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你送我检”和“餐饮安全你我同行”活动,共抽检460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合格率97.39%,对不合格食品完成核查处置;开展双壳贝类水产品风险监测10批次,未发现问题。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巩固“三品一械”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效,开展整治活动“回头看”,重点对区三家二甲医院120急救中心的急救设备使用、存放、进货查验制度、相关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做重点检查;重点对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储存及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累计检查零售药店1334家次,医疗机构85家次;开展打击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25家次;开展“药械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药械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反复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已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21条,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6条,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0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全区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37个,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形成。积极推进综合调解中心建设,各镇街综合调解中心已全面建成。成立区综合调解指导委员会,负责综合调解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案件,方便群众一站式获得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人民调解“三大三提升”活动,发挥普法宣传职能优势,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社区矫正法》两周年、“助力乡村振兴·法治基层行”等活动,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校园”,大力营造人民调解宣传活动氛围,提高了人民调解在辖区内的影响力。强化基层人民调解队伍教育培训,全年组织各司法所所长、各调解委员会主任和调解骨干等参加人民调解“线上线下”培训会6次,累计受训人数500余人次,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理论基础。截止目前,各基层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纠纷16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无一件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造成矛盾纠纷激化。
(二)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1.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全区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8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共15件,出庭应诉率为83%。
2.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判决。2022年全区行政应诉案件均按照程序做好答辩工作,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针对性强,提交的证据全面、准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均自觉执行,确保了法院生效裁判得以执行。
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主动向区政府报告行政复议改革精神和要求,向编办申请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加快推进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持续强化行政复议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其中立案审理19件,撤诉2件,现办结18件,审理中1件。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和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审批、谈心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形成了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的良好态势,促进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敬畏权力,担当干事。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贯彻国家、省、市统一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公开效率;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全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零复议和零诉讼;统筹协调政务新媒体运营监管,进一步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全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0余条,其中主要包括“关城要闻”、“图片新闻”等栏目。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00余条,其中主要包括“领导活动及政府会议”“政府文件”“公告公示”等重要栏目。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大普法宣传。组织召开“山海关区七五普法总结暨八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总结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八五”普法任务。印发《2022年山海关区“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举行《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社区矫正法》两周年、“助力乡村振兴·法治基层行”“宪法宣传周”等热点,推进“法律九进、法治九建”,全方位开展法律宣传活动50余次。推动建立关城普法微信公众号,通过“指尖上的普法”,提升新媒体普法成效,让关城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普法服务。
(二)夯实群众基础。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线上线下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公园、基地、长廊作用,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向镇街和村居延伸,壮大法治群众基础。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巩固工作,石河镇郑庄村、孟姜镇陈斗庄村、第一关镇北后街村、路南街道海逸社区被评为“第七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九、下一步工作谋划
2023年,我区将继续高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新思路、新举措。力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大进展,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