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20/2023-289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23-05-08 | ||
名称: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山海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报区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附件
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 承办单位 |
1 | 城市北部片区安置房项目 | 区城乡建设中心 |
2 | 山海关区潮河四炮台段 河道改造工程 | 区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