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38/2023-6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2023-06-22 | 文号:2023山联验字3号 | |
名称: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联合验收合格意见通知书 |
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联合验收合格意见通知书
秦皇岛领航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你单位申报的水处理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位于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纵四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总建筑面积10268平方米(包括厂房8512平方米,产品检验楼1648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泵房108平方米)。
2023年6月21日,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组织秦皇岛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山海关教育和体育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山海关区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联合验收。
截止到2023年6月21日,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山海关区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出具了验收合格的意见。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出具了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意见。秦皇岛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山海关区教育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出具了“不涉及”的意见。
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2.0版)》规定,综合各部门专项验收意见,该项目联合验收合格。
特此通知。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建设工程
竣工联合验收业务专用章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