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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38/2023-623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2023-07-11 文号:2023山联验字5号
名称: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联合验收合格意见通知书

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联合验收合格意见通知书

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你单位申报的beta-丙氨酸项目,位于山海关区沈山路18号付1号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院内,总建筑面积2551.5平方米,其中:2#转化和后提取车间建筑面积2551.5平方米。

2023年7月7日,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组织秦皇岛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山海关区教育和体育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山海关区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联合验收

截止到2023年710日,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山海关区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出具了验收合格的意见。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出具了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意见。秦皇岛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山海关区教育和体育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出具了“不涉及”的意见。

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2.0版)》规定,综合各部门专项验收意见,该项目联合验收合格。

特此通知。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建设工程

                     竣工联合验收业务专用章

                     2023年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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