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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2/2023-295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2023-12-14 | ||
名称:山海关区住建局行政处罚公示2号 |
山海关区住建局行政处罚公示2号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日期 | 公示截止期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宁波宇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法人 | 91330201MA2******* | 王佳岩 | 身份证 | 230*** | 山住建罚决字〔2023〕第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 | 承担作业的年产5万吨生物基苹果酸生产建设(二期)项目,在2023年10月16日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督导工作中发现,工地现场局部裸露土方苫盖不严;工地现场局部材料堆放没有苫盖。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河北省建设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一十二条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处以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1.000000 | 2023/12/11 | 2099/12/31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13030300036*****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1303030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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