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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2/2024-352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2024-07-24 | ||
名称:山海关区住建局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3号 |
山海关区住建局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3号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日期 | 公示截止期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3 | 承德瑞维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 | 9113* | 王铁成 | 身份证 | 1308* | 山住建罚决字〔2024〕第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承担作业的位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石河东路以东、山广大街以北、正惠街以南石河湾三区(1#、2#地块)项目(一区)2期,存在路面清扫保洁扬尘严重未洒水抑尘,楼体内对地面进行吹扫扬尘严重造成扬尘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河北省建设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一十二条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处以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3.000000 | 2024/07/19 | 2099/12/31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13*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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