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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ylbzj/2026-366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
| 发文日期:2026-02-12 | ||
| 名称: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秦皇岛市 山海关区南关街道办事处新影小区 社区卫生服务站行政处罚的公示 | ||
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秦皇岛市 山海关区南关街道办事处新影小区 社区卫生服务站行政处罚的公示
经检查发现,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南关街道办事处新影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对其做出行政处理,责令改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约谈该机构负责人;退回相应的医疗保障基金并处以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山医保处字〔2026〕第2号)
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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