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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ylbzj/2026-370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
| 发文日期:2026-09-23 | ||
| 名称:关于中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告 | ||
关于中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及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依据《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现就我区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事宜公告如下:
经查,秦皇岛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山海关区第十一分公司存在价签与药品实际摆放位置不一致、处方签字不全、药品分区不明确、超量开药等违规问题。现决定自2026年9月23日起对秦皇岛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山海关区第十一分公司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协议中止期间,停止办理所有医保结算业务。
特此公告。
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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