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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6/2017-00042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16-02-14
名称:山海关区林业局积极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猎隼

山海关区林业局积极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猎隼

 214日上午,山海关区林业局接到热心市民冬先生的求助电话,称捡到一只“鹰”,希望林业局能派人救助。山海关区林业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与秦皇岛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取得联系。救护中心人员通过仔细观察,辨认其学名为猎隼猎隼,不常见季候鸟,大型猛禽。分布广泛,主要以鸟类和小型动物为食,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列为:濒危。

救护中心人员表示,这只猎隼虽无任何外伤,但无力飞翔,应尽快将其带回救护中心,进行深入检查治疗,精心调养恢复后,再择日放生。林业工作人员对热心市民爱护国家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表示感谢和赞扬。近几年,经常有市民捡到因饥饿、生病、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能够及时联系林业部门,进行救助。这说明广大市民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在不断提高,保护自然生态的理念在不断进步。秦皇岛市是著名的“中国观鸟之都”,截至目前,发现并记录的野生鸟类有504种。鸟类是人类的朋友,热爱鸟类,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会留住良好的生态,每一位市民都应该积极投身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和生态环保的建设中,让我们城市的未来充满绿色、生命、活力,绽放出无限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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