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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9/2013-00052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2012-04-24 | ||
名称: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三项举措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三项举措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一是宣传贯彻4月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考试、注册、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四项基本制度,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动态管理、素质提高、监督方面加强管理,并对全区357名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有效期为3年。二是开展2012年度出租汽车年度审验工作,对全区261台出租汽车的营运标志、车容车貌、设备设施、车辆综合性能等进行审验。对不达标者限期整改,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出租车经营。三是“五一”前夕开展集中治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地段,突出对出租车驾驶员持证上岗、文明服务、正确使用计价器和票据、车内卫生、车辆外观、营运标志等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共检查出租汽车142辆,处罚违规经营出租车2辆。进一步规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行为,提升了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旅游市场提供优质客运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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