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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8/2021-117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2021-05-14
名称:山海关区卫生健康局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山海关区卫生健康局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基层医疗机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区卫健局副局长李丹带领基层卫生科工作人员对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家庭医生宣传、新冠疫苗接种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李丹副局长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心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好日常防护、消毒及登记工作,不得诊治发热病人,如有发热病人第一时间报告并按流程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切实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同时为全员接种疫苗的医疗机构发放、张贴“已接种新冠疫苗”标识牌,让百姓放心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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