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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44/2024-642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2024-03-20 | ||
名称:山海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动检察机关共建基本养老保险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
山海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动检察机关共建基本养老保险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3月19日上午,山海关区人社局与区检察院共同签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该机制旨在通过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的共同协作,推进部门间合作和信息共享,解决服刑人员违规冒领基本养老金的问题,做好服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领取及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区检察院检察长程莉,区人社局局长郑涛参加了活动。
程莉指出,通过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检察院和人社局打破部门壁垒,从源头上堵塞社保基金监管漏洞,破解社保基金监管难题。检察院和人社局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定期开展信息共享、联席会商,填补信息漏洞,防止涉刑人员多领、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保服刑人员基本养老金依法规范管理,保护好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让工作机制取得实效。
郑涛强调,人社局要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加强养老保险的日常监管,加大稽核力度,狠抓风险环节的管理提升,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着力将“事后追”向“事前防”转变。通过开展常态化联络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检察院与人社局之间的数据互通与资源共享,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下一步,人社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这一工作机制,确保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与完整,为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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