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58/2013-000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08-04-14 | ||
名称:区政府副区长任建国在全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区政府副区长任建国在全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区政府副区长 任建国 (2007年8月3日) 同志们: 7月13日,市里召开了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我们这次会议也是按照市里的安排召开的。刚才,立夫同志通报了有关情况,区政府与各镇街签订了责任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正视现实,切实增强打击传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传销活动是经济领域的“法轮功”,不仅欺骗性大,隐蔽性强,而且蛊惑群众多,涉及面广,有的甚至对参与人员采取各种精神和暴力控制手段,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传销活动对我区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影响投资环境。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实施招商引资战略,经过全区上下努力,营造起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在外地赢得了较高的声誉。传销活动若在我区抬头和蔓延,势必对我区的良好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对良好投资环境构成威胁。二是影响平安山海关建设。区委第八次党代会作出了构建和谐山海关的重大战略决策,和谐社会平安为先。传销活动使一些致富心切的人上当受骗,这些人报复心理极强,易引起一些不法行为的产生,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潜在的危害性。三是影响文明社会建设。传销活动完全是一种欺骗行为,个别获利的人,极易产生不劳而获的思想,而且在社会上有极大的传染性,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八荣八耻”教育背道而驰。因此,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畏难情绪,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传销损害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破坏的是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的是社会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打击传销工作提高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审视和对待,不断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树立长期作战,除恶务尽的思想,坚决打击传销这一危害经济和社会、危害人民群众的“经济邪教”和“毒瘤”。 二、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1、加大舆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强烈的声势氛围。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要联合发布通告,大力宣传传销活动的危害和查处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依据。广电分局要积极通过电视台宣传主阵地进行形式多样的正面教育,切实消除一些社会成员的侥幸心理,让全体市民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不断提高防范和辩别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自觉的远离传销、不参与传销,主动的抵制传销、反对传销。同时,及时报道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曝光典型案件,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提高广大群众的辨别力和抵制力。各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大中专在校学生、农民、下岗职工等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强烈的打击传销声势。 2、突出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开展执法行动。根据当前传销活动的态势,区政府决定,暑期期间要集中开展集中打击传销专项活动。打击传销的重点是:以取缔聚集窝点为突破口,坚决打击以“拉人头”为主要形式的传销欺诈活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介绍工作和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始终把“抓头目”、“端窝点”、“封帐号”、“堵回流”作为打击工作的突破口,迅速瓦解传销组织,达到“抓头目、毁一片、断全线”的效果。各镇街要组织成立打击传销应急分队,抽调一批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联合执法,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进行拉网式检查,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对传销组织者依法严厉打击,对其骨干分子、传销头目,以及暴力抗法者,该拘留的拘留,该劳教的劳教,该判刑的判刑,绝不姑息迁就。要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和一批大案要案,对传销的骨干分子和公然抗法者,依法严惩,公开处理,震慑违法分子。 3、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巡查力度,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公安、工商、房产管理、人事劳动、民政、教育以及镇、街、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和基层组织,要加强对出租屋、物业小区、“半拉子”工程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巡查,与业主签订目标责任书,对为传销分子提供集会、居住、藏匿场所的业主给予严厉查处,消除传销人员滞留和回潮的基础。区工商分局要加大力度继续清查暗中开展传销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对存有传销赃款的银行帐户,发现一个查封一个。各有关部门,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定期分析形势,集中人员、集中力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展开拉网式巡查,特别是暑期一段时间,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经过一段时间的打击,确保辖区内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4、广泛发动群众揭发检举,使传销活动无立足之地。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管理,重点是城区和城郊结合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城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中地区的出租房屋、宾馆等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对宾馆,出租房业主,明知是传销而给其提供活动场所的要依法查处。工商、公安部门要联合行动,密切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提高执法效率,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要建全奖励举报制度,积极鼓励群众揭发检举传销活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一场打击传销活动的人民战争。工商、公安要加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和110报警网的合作,实行24小时值班,要有值班登记,并实行首问责任制,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群众要予以保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要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传销案件,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传销窝点坚决果断的予以取缔,坚决把传销违法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坚强合力 1、加强领导,把打击传销活动摆上重要议日程。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要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确保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统一领导,区政府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各镇街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制度,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为扎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明确责任,把打击传销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区各部门特别是打击传销成员单位的领导,要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阶段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各镇街和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打击传销活动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今天参会的各单位领导,回去后要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有力支持。各镇街要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要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切实把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加强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职能部门要针对我区传销发展的新变化、新动向,注意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探索整治传销的有力办法,及时制定有效的对策措施,认真加强整治和落实,防止在我区发生涉及面广、规模大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加强协调,建立打击传销联合办案机制。区工商分局,在打击传销活动中,要积极发挥主管单位的职能作用,及时制定打击传销活动行动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对打击传销活动的成效进行评估,提出后续工作方案,使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有条不紊的进行。区公安分局要积极协助工商分局查处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对非法聚集但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区公安分局及时予以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立案侦查。区商务局要建立规范直销企业准入和市场行为的监管机制,查处直销企业的违规行为。各通信营运公司对外来人员入户的,要坚持索证,严格把关。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参与,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治理合力。 4、依法行政,严格把握政策。各级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支持、保护合法,依法处罚违法,坚决打击、取缔传销活动。要坚持依法办案,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刑的现象,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着力推进,务求打击传销活动取得成效。区、镇(街道)两级打击传销办公室,要加强情况收集和反馈,及时以内部简报或送阅件形式向各个方面反映打击传销工作进展。并要深入基层,发现问题,解决困难,树立典型,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和帮助基层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同志们,打击传销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认真开展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努力营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构建和谐山海关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