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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8/2020-11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2020-01-09 | ||
名称:市卫健委、市财政局专家组对山海关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卫项目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
市卫健委、市财政局专家组对山海关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卫项目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专家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要求,从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基本公卫工作进行了评价。按照《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卫健委《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药品清单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电话核实、面对面访谈、入户调查等形式,对第一关镇卫生院和小西关村卫生室进行了评价。专家组在评价过程中,对山海关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了针对性地指导。
我们将以此次绩效评价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落实各项工作,真抓实干、扬长避短,努力促进我区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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