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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yj/2021-211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0-06-03
名称:山海关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进一步规范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 作 实 施 意 见

山海关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进一步规范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 作 实 施 意 见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招生秩序,推进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山海关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升入小学、初中。

(二)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教育和体育局划定的学区范围入学。

二、工作措施

(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合理测算生源的基础上,为每一所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片区),并覆盖区内全部行政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二)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持学生户口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相一致原则就近免试招生入学。其中,房产为招生报名所用的学区范围内房产,户口迁入时间为正式招生之前。

1首先招收学区范围内学生及其第一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购买房产时间一年以上优先,其次为第一监护人购买房产时间不足一年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上年71日)。

2.继续招收学区范围内学生及其第一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址不一致但房产购买时间为二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其中,第一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籍为山海关区户籍的优先,其次为非山海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19年入学第一监护人购房需一年以上,2020年需2年以上,2021年及以后需三年以上。

3继续招收学区范围内父母名下无房的适龄儿童,根据适龄儿童及适龄儿童父母和祖辈的房产证情况、入户年限等具体情况进行梯度补充招生。该情况需同时提供祖辈的房产证明并确保孩子与父母的户籍应与其祖辈的户籍相一致,迁入时间为3年以上,同时到山海关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开具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4.以上情况招收完毕,如学校有空余学位,继续招收学区范围内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且房屋购买时间不足二年的适龄儿童。其中,第一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籍为山海关区户籍的优先,其次为非山海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5.对学校无法安排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在同一片区内相对就近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为适龄儿童提供就学机会。

山海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合法有效房产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本区学校,父母须在本区经商或者务工,并有暂时租住住所。原则上按照就近入学,并提供“五证”,即原籍户口本、身份证、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房产证或所租房屋房产证明及租房协议,经商或务工证明。学校可根据班额和当年招生情况进行招收。对小学学位已满,不能招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到同一片区内相对就近的学校进行报名就读。初中学校对于非本区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实行预分配办法,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再次审核录取符合“五证”条件的毕业生。达到“五证”条件的毕业生各中学可安排入学。

(三)统一招生时间。教育和体育局每年确定统一招生时间,进行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学校要按照教育和体育局规定的时间办理学生入学登记手续,不得提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行为,也不得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行动。学校招生须在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和调度下,区分有可靠房源、三代混居和外地随迁子女这三种情况,按规定时间分梯度招生。

(四)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工作开始前,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入学具体政策、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招生工作结束后,各中小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主动公开招生结果。同时,局、校两级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2020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确定为当年8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拒收本片区内具有能够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儿童入学。

(六)入学分班必须坚持均衡原则,平衡分班,均衡分配教师。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编班和给学生安排座位,保证所有学生享有公平教育的权利。

(七)学区范围划定后,须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区教育局将提前发布公告。

(八)继续实施取消教师和军人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九)中小学招生产生的学位变化,由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

(十)严格中小学生住址登记和档案管理。新生入学后,按年度核查学生有效住址,并按照核查后地址重新分配学校,杜绝管理漏洞。

(十一)按照划片就近入学,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等政策规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十二)加强对招生相关学校领导及教师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政策,提高业务熟练程度,杜绝不负责任的招生行为。

(十三)义务教育在籍学生,除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后本区内一学年不允许转学。其他年级转学时间原则上为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教育局批准。经查实的问题学生,小学阶段退回原学校就读,初中阶段中考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

(十四)针对招生结束后的新生报名情况,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拟定初步调整意见,报请区政府审批。

(十五)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就近入学政策的学校、校长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责任追究,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事件责任人一律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5051082

5050331

(十六)本意见自2020530日起施行。此前下发的有关文件,若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均以本意见为准。

(十七)本意见由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2020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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