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10/2020-301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发展改革局 |
发文日期:2020-02-15 | ||
名称:山海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山海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山海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现公布山海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内容涵盖区发改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区发改局进一步深入细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方面夯实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证。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办公室主管领导为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文本格式,统一了公开标准,根据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进一步明确了审查程序,指导各股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三)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完善了原有的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由各业务科室界定该文件是否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畴,要求相关股室和事业单位及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 |
规范性文件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等方面工作还须进一步改进。主要问题表现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迟缓等。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股室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二)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市发改委的沟通联系,对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加强创新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