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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0/2020-301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发展改革局
发文日期:2020-02-15
名称:山海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山海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山海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现公布山海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发改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内容涵盖发改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发改局进一步深入细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方面夯实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证。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办公室主管领导为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文本格式,统一了公开标准,根据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进一步明确了审查程序,指导各股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三)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完善了原有的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由各业务科室界定该文件是否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畴,要求相关股室和事业单位及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等方面工作还须进一步改进。主要问题表现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迟缓等。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股室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二)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市发改委的沟通联系,对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加强创新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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