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26/2021-128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1-01-15 | ||
名称:山海关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山海关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涉农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资料的组织和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确保真正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局机关各科室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取得实效,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规定公开信息内容由办公室总体负责,综合性信息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关,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处室领导把关,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务求做到应公尽公。在确保信息及时更新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加大公开政务信息力度。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审批目录、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点等。同时在窗口摆放纸质文本,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实现了行政审批标准全覆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服务管理规范,提升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兑现了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社会承诺。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利用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大樱桃精品示范基地创建项目承建单位、实施方案及2020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持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二)进一步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积极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相关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加大进窗口工作力度,明确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监督。进一步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名称、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以及办事指南等核心要素。
(三)逐步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推进我局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开。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以及督办件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