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58/2022-831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2-01-26 | ||
名称: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贯彻国家、省、市统一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公开效率;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全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零复议和零诉讼;统筹协调政务新媒体运营监管,进一步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我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36条,其中主要包括“关城要闻”栏目698条、“图片新闻”栏目30条等重要栏目。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17条,其中主要包括“领导活动及政府会议”“政府文件”“公告公示”等重要栏目。
(一)不断扩大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由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股室承担区政务公开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组织考核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街均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全区信息员管理库,从组织上确保了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及时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财政预决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针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具体特点,科学分类,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申请办理工作流程,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查找回复申请人,进一步优化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关键环节,确保合法合规答复。答复内容要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获知渠道和法定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今年,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6件,已按照时限对申请进行了答复,无一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保障了广大群众知情权。
(三)有序推动政务新媒体运营监管
积极推动国家、省政务新媒体平台备案工作,完成全区各部门已有账号在河北省政务新媒体平台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政务新媒体运营,提升了运营效率和安全度。多次开展全区政务新媒体自查与排查整治工作,清理整合系统漏报账号、“僵尸”账号等,常态化监测全区19家单位23个政务新媒体平台,对存在问题单位及时提醒,确保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做到谁开办、谁负责,认真审核每一条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内容,及时发布回应。对出现的个别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督办,建立台账紧盯主体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总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规范和畅通公开渠道,增设“疫情防控”栏目,通过丰富栏目,增强功能,增强互动,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更新,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定期开展区内各职能部门、各镇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排名,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不间断开展定期检查。结合人工自查,督促各单位降低信息公开的错误率,采用电话通知、发整改函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对信息中出现的错误进行整改。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各类专栏内容。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彻底消除“僵尸”“睡眠”“开天窗”等现象,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
(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公开类别,完善公开形式。一是完成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改造升级。积极推动政府网站IPV6技术改造,沟通各县区和多家公司进行技术改造询价比价事宜,区政府门户网站已纳入市政府系统网站群集约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按照时限均完成了IPV6升级改造。二是深化政民互动和政策解读。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优化网民留言在线办理交办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同时,为方便公众阅读理解,实现文件与解读互为链接。同时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对于负面舆情和敏感时段,及时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研究确定舆情回应方案的措施,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发生、及时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 | | |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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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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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 | | | | | | ||
(七)总计 | 0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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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山海关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还需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不全、没有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不够优化、监管力量薄弱。针对以上问题,我办下步要统筹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新媒体监管等重点工作,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