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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0/2023-242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2-12-30
名称:山海关区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山海关区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动做好政务公开日常运维工作,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进一步在强化便民服务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上下功夫。积极参加政府办举办的业务培训,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和思想理论学习,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执行《条例》的能力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022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1条,其中,全局工作动态信息50条,工作报告181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72条,其中,工作部署56条,公示公告1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社会知晓率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1.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强化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公开知晓面,深化信息公开,从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3.着重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升,真正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质,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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