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46/2024-508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发文日期:2024-01-15 | ||
名称:山海关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山海关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或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领导分工,部门动态,办事程序等,现将本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山海关区统计局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21条。
2.公开渠道和方式
山海关区统计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为全文发布。
3.舆情回应
2023年度,山海关区统计局无政务舆情发布。
4.政策解读
主动公开国家关于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普查工作条列,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市政府有关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执法证管理、统计调查证管理等文件,并做相应政策解读。
5.机构信息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本部门最新机构概况、法定职能、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等信息。
6.资金管理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将本部门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采购等情况公开,不断提高山海关区统计局财政信息透明度。
7.人事管理
主动公开山海关区统计局领导干部人事任免情况。
8.统计信息
一是主动公开统计数据资料。主要包括山海关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统计月报、山海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是统计工作动态:本部门重要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区统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统计局局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结合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统计局实际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有效地规范了局政务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信息采集机制。为提高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实用性,山海关区统计局按照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由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筛选,经分管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审核确定后,按政务信息发布流程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我区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栏目。
(五)监督保障
我区统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要求,我区统计局制定了《山海关区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山海关区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并设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人,为兼职。
1.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建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具体承办,办公室统筹发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误。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2.深化信息公开。
主动健全、及时发布统计政务信息和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认真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并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平台。扎实做好重要政策、人事信息、部门预决算、年度工作要点、重要工作动态和主要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巡察整改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相对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扩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明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