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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6/2024-462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4-01-29
名称:山海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山海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山海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等渠道广泛宣传省、市、区农业政策和信息。根据农业资金、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告或公示。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监督,加强农业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截至目前,农业相关人事、财务、政策等相关事宜应公尽公全年共推送一把手动态148,部门动态116公示三农工作相关信息20公示行政处罚1篇

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相关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咨询受理、办理工作。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上级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农业农村局明确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分工及职责,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并从工作实际出发,以服务三农为主题,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农业补贴、农村土地确权、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强农惠民服务政策,进一步做好公开、公示,让更多基层群众参与其中,从中受益。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区农业农村局将强化明确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加强审查水平,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了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

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精神,按照“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建设和发布审核,严格把好政治关、思想关、文字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日常持续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但工作中也有不足之处一是公众互动不够,农业部门面向的服务对象大多是普通农户,大家通过互联网进行公众互动的能力相对欠缺,造成互动栏目有效留言、信息偏少。为了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梳理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政职权所掌握的政务信息,通过专业培训增强大家“互联网+政务公开”意识,加大政务公开电子化的宣传引导,强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的信息中存在有敏感词汇错误表述、个人隐私权暴露的风险。我局在发现有此类情况出现的第一时间立即整改,将所有不合格的信息在平台上立刻删除。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会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标准,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要求,将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更加丰富,全面真实。杜绝发布信息出现敏感词汇,错误表述隐私权暴露、抄袭造假等情况。同时也对未及时公开的各项信息进行补缺补漏。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工作创新、亮点情况。探索政务公开新载体,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有效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通过上传工作信息,来提升社会各界对农业工作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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