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qzf/202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山海关区政府 |
发文日期:2024-02-19 | ||
名称:山海关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山海关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山海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上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效率,加强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调整优化专刊栏目,全区政务公开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一)完善组织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化发展
山海关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进一步优化工作机构职能。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由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股室承担区政务公开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组织考核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街均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组织上确保了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及时定期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切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民等重点领域,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持续关注信息发布和更新情况,完善专栏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
(二)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依申请公开高效率办理
我区在严守国家有关保密基础上,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做好依申请事项的答复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合法合规答复。答复内容要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今年,我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已按照时限对该申请进行了答复,答复率100%,实现“零”复议、“零”诉讼,有效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保证广大群众知情权。
(三)坚持落实责任,推进政务新媒体运营常态化监管
完成全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已有账号在河北省政务新媒体平台备案和整改工作,多次开展全区政务新媒体自查与排查整治工作,清理整合系统漏报账号、“僵尸”账号等,常态化监测全区20家单位26个政务新媒体平台,多次通知各相关部门保障更新频率,建立通报机制,捋顺政务新媒体工作流程,切实保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高效稳定和日常运维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做好国家、省平台的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关停工作,转发市政府政务新媒体工作核查的通知,并安排专人负责全区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
(四)优化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化管理
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促进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审核制度。先后制定了《山海关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关于加强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通知》,落实信息审核审批制度,信息审核要坚持“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拟上传的信息,需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要求,经过本单位逐级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传发布,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层层把关。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按照市级政策解读要求,规范区内政策解读流程,沟通收文和审文环节,严把政策解读关,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小视频等形式解读政策,增加了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方便网民查询、阅读。三是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保障工作。多次排查网站错敏词,共排查整改错敏词条数1万余条,并组织第三方公司做好数据筛查,做好网站每日巡网和值班值守工作,圆满完成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网站巡网工作,有力保障了区政府网站运行安全稳定。
(五)坚持细化类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多元化发展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细化公开类别,多元化完善公开形式。一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按照国办第三方评估指标,丰富平台栏目,增强功能、加强互动,畅通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根据实际需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增设“惠民惠农专栏”和“税收优惠政策”2个条目,网站功能更趋完善。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优化网民留言在线办理交办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全年进行问卷调查12条,发布政策解读6条。加强网上留言受理、交办、处置、反馈效率,明确部门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畅通政府网站倾听民意、汇聚众智、及时回应关切渠道。全年共回应网上留言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5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62 | ||
行政强制 | 26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98.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各单位需进一步加强重视程度,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不稳定。基层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岗位变动频繁,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常处于“推一推,动一动”局面。三是业务培训较少。缺乏系统的政务公开理论培训,不利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推进。四是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和部门仍然存在公开不全面、公开不规范,“三审三较”制度落实不严等问题。
2024年,我区将深入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规范运作,加强领导,不断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高效,准确权威。二是优化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优化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各单位按时保质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工作,继续做好网站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三是加强培训与指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会,加强交流,积极开展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四是强化落实,提升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奖惩机制,落实落细落后轮训制度,加强考核评估,每月定期向各单位通报考核评估结果,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