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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58/2013-00868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3-08-15
名称:区环保局强化措施加强沿河排污监管

区环保局强化措施加强沿河排污监管

    一是严把环评审批。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凡有生产废水产生的必须出具排水管理部门的污水并网证明,具备污水并网条件。不具备并网条件的,督促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将生产废水治理达标后外排。二是开展排查工作。对潮河沿岸的工业企业和养殖场进行摸底排查,产生工业废水的企业共6家、沿岸畜禽养殖场(户)共17家,对其中10家畜禽养殖场(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养殖场界外排污水口进行封堵。三是加强环境监察。对沿岸工业企业和养殖场(户)明确专门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察,加强铁路机务段山海关车间和污水处理厂等老企业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督促畜禽养殖场(户)按照清洁养殖标准,经过沼气池、沉淀池和储粪池的无害化处置后,实施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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