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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1/2020-152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2020-01-08 | ||
名称:深刻吸取教训开展重点企业排查整治 |
深刻吸取教训开展重点企业排查整治
为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和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石家庄市深泽县秀武村坑塘污染事件的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在我区发生。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水污染防治科迅速联合执法大队和监控中心组成检查组于2019年12月26日至27日,对辖区内涉水重点企业和园区工业企业的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认真开展排查整治,严防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发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污染隐患,确保水环境安全。(徐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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