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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1/2020-19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2020-05-09 | ||
名称: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土壤自行监测督导工作 |
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土壤自行监测督导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按照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土壤重点监管单位2020年土壤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5月7日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先后对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分别下达了《山海关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关于做好2020年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的通知》,督导企业将自行监测方案专家审核、监测进场和自行监测报告专家审核的时间节点、采样计划要严格按时上报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同时,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是立即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加强风险管控。三是制定实施土壤的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土壤自行监测工作,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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