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部署
索引号:shg27/2021-187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水务局
发文日期:2021-01-28
名称:水务局“四确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水务局“四确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区水务局为加强机关绩效管理,强化工作的责任和服务意识,激励局全体人员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积极做好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四确定”程序,确保年度考核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一、确定考核对象。本年度考核对象为全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确定考核内容。本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局领导与一般工作人员相结合,平时工作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进行。以职位、职责和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以每人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

三、确定考核程序。一是全体职工按照职位、职责和工作实绩进行个人总结,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二是全体职工测评。1月20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拟评定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三是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要求。四是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5名工作人员在全局公示。

四、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的结果通常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本次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36人,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秀”的5人,“合格”的31人,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

打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