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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1/2021-279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2021-07-05
名称: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重点用车单位安装门禁视频系统进行督导帮扶

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重点用车单位安装门禁视频系统进行督导帮扶

近日,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重点用车单位安装门禁视频系统进行督导帮扶,根据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完善重点用车单位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督促6家重点用车单位完善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工作,各企业按照《秦皇岛市重点用车单位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要求自行采购设备进行建设,按时完成基础施工、安装调试及网络、数据对接等工作,实现与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为加快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把此项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一项举措来重点推进。

一是及时部署。下发《关于完善重点用车单位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明确提出6家自有或日使用10辆以上重型柴油货车的商砼企业在6月25日前,完善重点用车单位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联网任务。对达不到国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严禁出入厂区,不得在厂区内从事运输作业。

二是做好指导。区生态环境分局大气科成立工作专班,并与6家重点用车单位宣讲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和有关政策指导工作,通过宣传引导,避免企业长期处于观望状态,让重点用车单位真正了解安装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对减少机动车污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企业应装尽装。

   三是强化督查。区生态环境局不定期“线上”与“线下”督导检查企业门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对于不规范使用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的企业,以及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违反重型柴油货车管控规定的企业,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对其进行立案查处,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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