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11/2021-292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2021-08-16 | ||
名称:区生态环境分局精准施策,全力推进旅游旺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
区生态环境分局精准施策,全力推进旅游旺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旅游旺季大气污染管控措施,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全区污染源特点,精准施策,力促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加强四类企业监管,落实大气减排措施。一是加强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监管,要求重点企业涉VOC工序落实“白转黑”生产要求,旅游旺季之前全部完成活性炭更换,污染治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减少VOC排放;二是加强对使用锅炉企业的监管,在用锅炉全部通过监测达标后投入生产,要求天然气锅炉全部实现低氮燃烧,全力降低氮氧化物排放;三是加强对商混企业的监管,从仓储、生产、运输等环节全方位从严管控,确保严格落实粉尘治理要求;四是加强对涉喷漆汽修企业的监管,联合交通部门对汽修行业的喷漆作业时间、作业场所及废气治理工艺提出明确要求,有效降低了汽修行业喷涂废气的污染。
二、实施四项管控措施,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一是对重点用车单位实施管控,将5家企业列为“用车大户”,进行“线上”和“线下”强化监管,严控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的物料运输;二是对全区16个加油站实施强化管控,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减少加油和卸油过程中的油气排放;三是定期对全区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尾气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联合交警和交通部门持续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查路检,对尾气超标车辆违规上路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突出两个场所排查,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统计编码登记制度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的现场检查。突出对工业企业和各类施工工地两个作业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现场检查,凡是发现未编码登记的一律责令停止作业,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对尾气超标排放的依法进行查处。
四、深化三项创新举措,完善大气监管机制。一是昼夜联查。白天对重点涉气企业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落实旅游旺季管控要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夜间由分局领导轮流带队每日开展夜间巡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昼夜联查实现了对排污企业24小时无缝隙监管;二是强化“技防”。通过建立和完善重点企业门禁系统、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平台、露天禁烧红外警报和视频监控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PM10在线监测设备、VOC报警装置、企业分表记电设施等一系列现代科技管控设施,实现了“技防”与“人防”的优势互补,大大提高了环境监管效率,有效减少了监管盲区;三是专家“问诊”。先后聘请环保和相关行业专家深入重点企业对治污设施提出升级改造建议,完善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逐家企业帮扶制定“一厂一策” 减排方案,指导重点行业开展绩效评级,开展差异化管控“回头看”,帮助企业查找治污方面的“病根”,提出问题整改的“良方”,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突出帮扶指导,提高了各行业落实治污减排措施的积极性,也赢得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