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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1/2021-31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2021-12-23 | ||
名称:齐抓共管 综合施策 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全面推进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
齐抓共管 综合施策 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全面推进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深入推进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管控措施,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全区污染源特点,精准施策,全面推进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力促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加大了机动车路检路查遥感监测频次,联合市交警六大队、区交通局每周至少一次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利用遥感监测车对尾气超标车辆进行查处。
二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在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统计编码登记制度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的现场检查。对工业企业和各类施工工地两个作业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现场检查,凡是发现未编码登记的一律责令停止作业,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对尾气超标排放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污染及VOCS治理工作。重点开展涉气企业执法检查,落实精准化管控要求,消减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对重点工业企业物料扬尘整治进行执法监督。督促山桥集团等3家重点排放VOCs单位编制“一厂一策”方案。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摸底排查,建立了涉VOC企业清单,完善在线报警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四是加强对使用锅炉企业的监管,在用锅炉全部通过监测达标后投入生产,要求天然气锅炉全部实现低氮燃烧,全力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前体物的形成。
五是分行业推进专项治理。针对辖区17家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规范管理和正确操作,严防油气泄露。要求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漆等,在源头上减少VOCs污染物排放。明确专人负责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监控平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督促乡镇加大宣传、巡查和整治力度。
六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及时按照市政府办及市大气办的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工作,第一时间发布预警通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同时,严格落实严禁“一刀切”要求,对涉民生、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出口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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