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hg16/2022-171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发文日期:2021-12-25 | ||
名称: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荣获全国第一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荣获全国第一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第一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结果: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达到国家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获评第一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是指积极推动文明旅游、在引导旅游者和组织培训旅游从业人员文明行为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提供旅游相关服务的单位,包括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划分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省級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和管理坚持“注重实效、突出示范、严格遴选、动态管理”的原则,成熟一批、评定一批。据了解,各地“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完成情况已经分别纳入全国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指标测评体系。
今年3月份,文化和旅游部下发《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后,我省迅速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评定工作。积极有序推进。通过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工作的通知》,制定《河北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管理办法》,明确了评定组织、申报条件、评定程序、创建要求、管理与监督机制等内容。强化标准宣贯。依托河北文化和旅游网络学院平台举办了全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评定线上培训,邀请国家级专家围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及评分细则进行了宣贯培训。严格规范评定。成立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专家库,并对入库专家开展评定业务知识培训,依据评定细则和管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开展评定检查工作。
按照“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省级复审、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命名授牌”的程序,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定专家对各市推荐的88家候选单位进行了材料审核、实地检查、综合评议,在确定15家单位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山海关景区申报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持续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充分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引领示范作用,以评定促创建,创建促提升,深化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营造文明诚信的行业氛围,促进公民文明素质提升,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为促进全省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