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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1/2022-32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2022-03-08
名称: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专项行动

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持续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已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测,确保辖区内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

    目前已完成了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遵秦高速山海关段道路施工工地、山海关中国长城文化博物馆施工工地的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对现场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实施现场检测。下一步,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力度,持续保持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排放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施工单位按要求使用工程机械,严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车主宣讲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等环境管理政策,提高车主的环保意识。


 

 

 

 

 

 

 

 

                          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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