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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6/2022-245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发文日期:2022-09-02
名称:《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今日正式实施

《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今日正式实施

9月1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当天,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天下第一关广场举行《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暨宣传月启动仪式(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开展《条例》宣讲、文艺演出、入户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热爱古城、保护古城的浓厚氛围。

山海关是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价值突出,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文自然资源集萃,是秦皇岛市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重要载体和依托。活动面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出倡议,全力做到《条例》宣传保护“六个好”:要领会好、学习好《条例》和长城保护相关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古城保护和加快古城繁荣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执行好、宣传好《条例》,结合“知家乡、爱家乡、建家乡”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保护条例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浓厚氛围;要示范好、带动好《条例》实施,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全力打造山海关古城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据悉,《条例》于6月17日经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于7月28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今日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为古城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依据,将有力推动古城繁荣,极大地促进山海关区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山海关区始终将古城保护、传承与利用摆在重要位置,传承长城文化,讲好关城故事,让古城活起来、火起来。该区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以文化传承、休闲旅游、传统居住为主导功能,进一步完善古城管理体系、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挖掘文物文化价值、丰富古城经营业态,保持古城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传承性和生活永续性,让山海关古城留住历史文脉,焕发勃勃生机,全力提升山海关古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提供坚强支撑、贡献重要力量。

(秦皇岛市人大、市司法局、山海关区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区直部门、街道、社区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等近百人参加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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