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部署
索引号:shg12/2023-146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3-02-22 | ||
名称:山海关区民政局 联合山海关区消防救援大队 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
山海关区民政局 联合山海关区消防救援大队 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根据泰皇岛市民政局和泰皇岛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山海关区民政局联合山海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了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经过长期的封闭管理,内部管理隐患增加的情況,重点查看了各机构是否取得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是否采用夾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现蒙、建筑内、外疏散通道是否被堵住占用.安全门是否保持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组织演练等情况。
在开展联合检查的基础上,要求各养老机构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观看一次火灾案件警示片、进行一次“全民消防学习平合”在线学习、组织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打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