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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cjdglj/2023-305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03-23
名称:山海关区组织开展护航春耕行动

山海关区组织开展护航春耕行动

春耕时节,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3月23日,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护航春耕行动。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以农药、种子及地膜等农资产品为重点,着重检查农资销售门店主体资质、农用物资标签包装、产品质量以及是否有虚假违法广告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行为、进销台账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等内容。同时督促经营单位加强农资产品进、销、存等环节的管理,完善进销货台账,推进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保障农资市场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监管人员14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9家,未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农资经营者: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农资商品可追溯管理;自觉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提醒广大农户: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合法经营商铺及网络商家购买商品;注意查验所购农资标识信息是否完整规范;妥善留存农资产品样品,索取留存农资购货凭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能及时、有效地调查、取证,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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